中矿大学科通字[2013]1号
2013年学校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,以重点学科为依托,以加强基础研究和催生高水平成果为导向,通过项目方式支持重点学科建设。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使用管理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1.2011年度批准的中国矿业大学培育学科创新能力提升基金资助项目,通过科研院中期验收后,直接滚动支持,不再另行申报。
2.新上项目应以国家重点学科、江苏高校优势学科、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为依托。
3.项目申请以学科团队为主体,每个一级学科限报1项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(1973年1月1日(含)后出生),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。
1.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/年,滚动支持,年度考核通过的项目最多资助3年。
(2)在SCI或SSCI源期刊发表6-7篇论文,申请1-2项发明专利。
发表论文需第一标注为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”(supported by“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”)。
3.项目经费支出需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要求,并在当年10月15日前经费支出达到80%以上,年底前完成经费使用。
1.申报项目需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,于3月10日前报送《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》(见附件)纸质一式6份及电子文档至学科建设处。
2.学校组织评审后,于3月15日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。
联系人:王鹏、郑莉,联系方式:83590138、83590139
Email:wangpeng@cumt.edu.cn